Asian Cultural Council: Taiwan Fellowship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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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計畫
       
 

 

獎助範圍
亞洲文化協會透過「台灣獎助計劃」,贊助個人藝術家和文教機構進行國際藝術交流活動。獎助範圍包括考古學、建築學、藝術行政、藝術評論、藝術史、文物保護、手工藝、舞蹈、電影、錄影藝術、博物館學、音樂、繪畫、攝影、版畫、雕塑及戲劇等,唯不包含藝術教育、商業設計、大眾傳播或都市計劃方面的研習。

獎助類別
個人獎助

亞洲文化協會的「台灣獎助計劃」主要為台灣的藝術家、學者和藝術專門人才提供獎助金,贊助他們赴美國及亞洲各國進修、研究、考察、創作、參加學術會議和研討會等活動。獎助金包括國際來回機票、在美旅費、生活費、醫療保險和其他雜費。資助期由一個月至十二個月不等。

由於獎助計劃的目的在使受贊助者獲得有助其在本國完成專業目標的訓練及經驗,因此,受贊助者必須保證在贊助期結束時會返回其原居地。 由於資源有限,亞洲文化協會不贊助下列活動:

1. 講學活動、個人作品展覽、或個別的巡迴演出;
2. 修讀大學學士學位課程;
3. 在本國進行的進修、研究、考察或創作活動。

團体獎助
亞洲文化協會資助由藝術團體或文教機構舉辦的國際藝術交流計劃。鑒於亞洲文化協會的資源主要是用於資助個人,因此通常只能為團體舉辦的藝術交流計劃提供少量的金額贊助,用以協助來自亞洲或美國的藝術家、學者與專家參與在臺灣進行的國際藝術交流活動。

亞洲文化協會不贊助下列活動:

1. 書刊出版;
2. 籌募基本經費之活動;
3. 一般活動或行政費用。

申請辦法

凡有意申請贊助者,須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將「活動計劃簡介」郵寄至:
亞洲文化協會台北分會

北市106忠孝東路四段303號10樓之2
電話: 886-2-87718836
傳真: 886-2-87718844
Email:


「活動計劃簡介」請扼要說明擬進行之進修、研究、創作、開會之內容,擬申請之補助項目以及簡要自傳。若所提活動計畫符合亞洲文化協會的宗旨、規定,亞洲文化協會將寄上申請書,讓申請人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申請人所提交的計畫,將由在臺北的中美亞洲文化基金會和在紐約的亞洲文化協會之董事會,於每年五、六月間作最後審核。六月底以前,由紐約亞洲文化協會將結果去函通知每位申請人,同時公告獲得獎助者之名單。